公司治理
分類類型
分類類型
組織架構


董事會
董事會
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治理單位,主要職責包括經理人之任免選任與提名、審議公司營運計畫及重大營運項目、擬定盈餘分配、核定各項重要管理辦法等。本公司爰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選任董事會成員應注重性別平等,並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包含: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訂有「董事選舉辦法」規範全體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另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就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予以評估,參酌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與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董事會成員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設置董事 9 席(包含獨立董事 4 席),每屆任期 3 年,董事之選任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董事成員皆產學界之達賢,除具備充足之公司治理與產業技術經驗外,亦具備豐富之金融、財務、會計、法律等專長。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
董事長 | 景智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景豐 |
南台工專電機科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策略長 井雄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 景智投資(股)公司_監察人 |
董事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 | 油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錦雲 |
歐洲大學企業管理系_博士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總經理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璟順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大井國際行銷有限公司_董事長 台灣區工具機暨零組件工業同業公會-TMBA elimi一粒米聯誼會_第四屆會長 |
董事 | 玟鏵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沈建華 |
國立中山大學_高階經營管理(EMBA)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副總經理/技術長 玟鏵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 井雄投資(股)公司_董事 油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_副理 |
董事 | 景裕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景成 |
Santa Monica College Computer Science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副總經理 景裕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 井雄投資(股)公司_董事 蘇州華樂士水泵有限公司_負責人 |
董事 | 郭宗霖 |
東吳大學_會計系碩士 鴻勝會計師事務所_會計師 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_理事長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_協理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公司_財務長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召集人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 沈大白 |
美國杜蘭大學_財務經濟博士 東吳大學會計系_教授 東吳大學 ESG 永續發展研究中心_主任 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獨立董事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_獨立董事 訊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_獨立董事 亞太財金顧問股份有限公司_監察人 戀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監察人 萬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_董事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委員 | 方至民 |
美國馬里蘭大學_策略管理博士 國立中山大學_兼任教授 TEBA 臺灣精品品牌協會_計畫主持人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補助業界開發國際市場_計畫召集人 考試院考選部高普特考_命題委員 行政院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_計畫主持人 中國生產力中心研發處_處長 元山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_獨立董事 進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獨立董事 中信造船集團_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委員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 | 謝明宏 |
國立台北大學_企業管理學系博士 實踐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班_教授兼所長 實踐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 中國科技大學會計系_副教授 埃森哲股份有限公司_會計系統分析師 |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委員 | 孫欣 |
美國波士頓大學_金融法律碩士 創拓國際法律事務所_合夥律師 鴻華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獨立董事 KPMG 台灣所稅務投資部_資深顧問 安侯法律事務所_執行顧問,金融法遵_服務主持人 中華開發金控兼中華開發工業銀行_法務處協理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 Morris,Manning&Martin,LLP 法律事務所,美國亞特蘭大市 鴻海精密(股)公司中央法務處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
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政策及具體管理目標如下:本公司於 112 年 12 月 19 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該案亦經 113 年 2 月21 日股臨會決議通過。另本公司於 112 年 4 月 10 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 司「董事選舉辦法」,該案亦經 112 年 5 月 19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條及「董事選舉辦法」第三條,訂定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包含: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之提名及遴選係遵照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條之二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除遵守董事選舉辦法執行選舉事宜外,亦敘明各候選人學經歷資料供股東參酌;為達成董事會成員多元性的目標,董事會提名之候選人,更遵守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
本公司於 112 年度股東常會(112 年 8 月 30 日)選任董事共 9 名(含獨立董事 4 名) ,董事會成員皆產學界之賢達,具備多元互補之產業經驗及金融、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能力,符合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本公司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如下: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女性董事比率目標 20%以上 | 達成 |
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達成 |
獨立董事連續任期不宜逾三屆 | 達成 |
董事成員中取得與公司業務相關所需之國家資格考試並領有證書者至少一席。例如:資訊、法律、會計或財務金融等。 | 達成 |
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皆為本國籍,年齡分布在 41~50 歲 2 名(占總席次 22.22%)、51~60 歲 4 名(占總席次 44.44%)及 61-70 歲 3 名(占總席次 33.33%)。為促進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目前董事會共 2 位女性董事,占總席次 22.22%。本公司考量多元化面向,全體董事均具有豐富之營運判斷及經營管理、危機處理、領導決策能力及產業相關知識。董事成員中,郭宗霖董事擁有中華民國會計師資格,孫欣獨立董事則具備中華民國律師及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
個別董事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情形董事會之運作情形
本屆董事會任期自 112 年 8 月 30 日至 115 年 8 月 29 日止,成員計 9 人。迄今開會次數共 13 次(A),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評估內容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董事長 | 景智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景豐 | 13 | 0 | 100% | - |
董事 | 油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錦雲 | 13 | 0 | 100% | - |
董事 | 玟鏵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沈建華 | 13 | 0 | 100% | - |
董事 | 景裕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黃景成 | 12 | 1 | 92% | - |
董事 | 郭宗霖 | 13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沈大白 | 13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方至民 | 12 | 1 | 92% | - |
獨立董事 | 謝明宏 | 13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孫欣 | 10 | 3 | 77% | - |
董事會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依其規定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績效評估、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 113 年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已提報 114 年 2 月 26 日董事會)
功能性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12年8月30日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原先監察人之制度,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運作方式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 訂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 督導風險管理之範疇、組織架構及運作情形。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屆審計委員會任期自 112 年 8 月 30 日至 115 年 8 月 29 日止,成員計 4 人。迄今開會次數共 12 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評估內容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沈大白 | 12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方至民 | 11 | 1 | 92% | - |
獨立董事 | 謝明宏 | 12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孫欣 | 9 | 3 | 75% | -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與審計委員會溝通稽核業務報告,並與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及其追蹤報告執行情形,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
-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方式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報告當季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報告新會計原則的適用及其他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於 114 年 2 月 26 日更名為「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成員由四名獨立董事組成,均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相關之資格,足以維持獨立、專業與公正性。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運作方式依本公司「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之職權:
- 定期檢討本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年報中應揭露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結果,及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與績效評估結果之關聯性及合理性。
- 提名董事候選人之建議名單。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
- 審議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之績效評估。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屆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任期自 112 年 8 月 30 日至 115 年 8 月 29 日止,成員計 4 人。迄今開會次數共 12 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評估內容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沈大白 | 12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方至民 | 11 | 1 | 92% | - |
獨立董事 | 謝明宏 | 12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孫欣 | 9 | 3 | 75% | - |
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為落實永續經營理念,健全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三大領域之經營體制,以達永續發展目標,業於 113 年 3 月 15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該委員會係隸屬於董事會下之功能性委員會,由董事會負責督導公司制定之永續發展策略目標及管理方針。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下設主任委員、執行秘書、與 ESG 任務小組,主任委員係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黃錦雲董事擔任,執行秘書由管理部組長擔任,ESG 任務小組則分別依 E(環境)、S(社會)、G(治理)三大範疇,由 18個部門所組成。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方式依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推動情形。
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職權:
- 擬訂本公司永續發展之政策與其策略,並配合有關規範修訂之。
- 監督本公司永續發展政策方向與推動計畫,且定期追蹤執行進度。
- 審議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大議題並督導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有效之溝通與回應機制。
- 定期評估本公司永續發展計畫執行成效,且每年向董事會報告年度執行成果。
- 審定永續報告書。
- 其他經董事會決議指示本委員會應辦理之事項。
永續發展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屆永續發展委員會任期自 113 年 3 月 15 日至 115 年 8 月 29 日止,成員計 4 人。迄今開會次數共 5 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評估內容實際出(列)席率(%)(B/A) | 備註 |
---|---|---|---|---|---|
董事 (召集人) | 黃錦雲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沈大白 | 5 | 0 | 100% | - |
獨立董事 | 謝明宏 | 2 | 0 | 100% | 113年11月8日新任 |
協理 | 孫國華 | 4 | 1 | 80% | - |
公司重要規章
資訊安全管理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組織設有「數位發展部」,為非隸屬使用者單位之獨立部門,其轄下設置「資通安全課」,負責統籌並執行本公司資訊安全政策,訂定內部資安規範與制度、規畫暨執行資訊安全作業與資安政策推動與落實,宣導資訊安全訊息,提升員工資安意識,蒐集及改進組織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績效及有效性之技術、產品或程序等,並依需求適時調整,以強化本公司之資訊安全管理、確保資料、系統及網路安全。本公司每年定期將資通安全管理情形呈報至董事會。
資通安全政策
01資訊安全之目標
(1)確保本公司資通作業之正確性、可用性、完整性與機密性。 (2)避免內、外部資安事件之威脅。於事故發生時,亦能迅速應變,在最短時間內回復正常運作,降低事故帶來的損害。 (3)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電腦化作業環境,確保本公司資料、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以保障公司利益及各單位資訊系統之永續運作。
02資訊安全之範圍:
(1)人員管理及資訊安全教育訓練。 (2)電腦系統安全管理。 (3)網路安全管理。 (4)系統存取管制。 (5)系統發展及維護安全管理。 (6)資訊資產安全管理。 (7)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 (8)資訊系統永續運作計畫管理。 (9)資訊安全稽核。
03資訊安全的原則及標準
(1)定期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包括資訊安全政策、資訊安全法令規定、資訊安全作業程序、以及如何正確使用資訊科技設施等,促使員工瞭解資訊安全的重要性,各種可能的安全風險,以提高員工資訊安全意識,並遵守資訊安全規定。 (2)為預防資訊系統及檔案受電腦病毒感染,對於電腦病毒應採取偵測及防範措施,對入侵及惡意攻擊應建立主動式入侵偵測系統,以確保電腦資料安全之要求。 (3)為預防本公司遭遇天災或人為之重大事件,將造成重要資訊資產及關鍵性業務或通訊系統等中斷,應建立資訊系統永續運作規畫之政策。
具體措施
01網際網路資安管控預防外部入侵
- 架設防火牆(Firewall)
- 定期對電腦系統及資料儲存媒體進行病毒掃瞄。
- 各項網路服務之使用應依據資訊安全政策執行。
- 定期覆核各項網路服務項目之System Log,追蹤異常之情形。
02資料存取管控預防資料外洩
- 電腦設備應有專人保管,並設定帳號與密碼。
- 依據職能分別賦予不同存取權限。
- 調離人員取消原有權限。
- 設備報廢前應先將機密性、敏感性資料及版權軟體移除或覆寫。
- 遠端登入管理資訊系統應經適當之核准。
03應變復原機制日常營運維持
- 定期檢視緊急應變計劃。
- 每年定期演練系統復原。
- 建立系統備份機制,落實異地備份。
- 定期檢討電腦網路安全控制措施。
04加入資安聯防組織
- 加入資安聯防組織,可適時取得外部資安資訊分享及資安事件協助因應管道。
05資安宣導、教育訓練及檢核
- 隨時宣導資訊安全資訊,提升員工資安意識。
- 強化內部資安教育訓練,定期舉辦資安講座、模擬演練及測驗,確保員工了解最新的資安威脅與防範措施。
- 推動外部資安課程與證照取得,強化資訊人員資安專業度。
- 每年定期執行資通安全檢查,呈報總經理。
06資安事件處理
- 訂定災害復原計畫。
- 若無事件發生時定期模擬演練。
- 事後撰寫災害復原計畫執行報告進行檢討改善。
07資安險
鑒於資安險為新興保險種類,且本公司客戶主要為企業客戶,無消費者個資保管風險,考量保險範圍、理賠範圍、理賠鑑識、鑑識機構資格等議題綜效,本公司經評估後暫不投保資安險。但因應資訊安全所面臨的挑戰,如 APT 進階持續性攻擊、 DDoS 攻擊、勒索軟體、社交工程攻擊、竊取資訊等資安議題,已採取相關作法:除前述宣導與教育訓練外,另安排執行安全性檢測、資通安全健診、社交安全及資安事件演練,強化公司同仁資安危機意識及資安處理人員應變能力,以期能先防範及第一時間有效偵測並阻絕擴散。
推動永續發展情形
本公司為落實永續經營理念,健全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三大領域之經營體制,以達永續發展目標,業於 113 年 3 月 15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並訂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 ,協助董事會執行永續發展相關決策,強化董事會職能及管理機制。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依據「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下設主任委員、執行秘書、與 ESG 任務小組,主任委員係由永續發展委員會召集人黃錦雲董事擔任,執行秘書由管理部組長擔任,ESG 任務小組則分別依 E(環境)、S(社會)、G(治理)三大範疇,由18 個部門所組成。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方式依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推動情形。
推動永續發展相關具體執行情形:
- 每年 3 月,大井泵浦從南到北一同響應 Earth Hour 關燈一小時活動,113 年 3 月 23 日及114 年 3 月 22 日晚上 8:30~9:30 台北廠、高雄廠及各行政單位暫停生產及所有業務及行政工作,期待透過實際行動深化同仁及社會大眾對於「節約能源」的重要性。
- 本公司自 113 年下半年起至 114 年,於高雄環球廠建置太陽能板發電系統,投資金額約5,400 萬元,預計於 114 年 9 月正式啟用環球廠太陽能發電,預估每年可提供 1,000 度以上電量,以因應未來企業減碳實際作為。
- 本公司啟動產品碳足跡專案,首款產品挑選泵浦 TPM50T,並以「搖籃到大門」為邊界,於114 年 6 月完成該產品之碳足跡盤查,其分析結果顯示 79.5 %來自原物料排放,20.5 %來自製程排放。
- 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 114 年已分別於 114 年 2 月 26 日及 114 年 8 月 7 日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永續發展推動情形及各項專案進度,董事會聽取報告內容後,針對委員會執行情形及未來永續發展推動方向給予支持。
- 本公司「2024 年永續報告書」業經 114 年 8 月 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已上傳至本公司網站「企業永續」專區及公開資訊觀測站。
- 本公司已將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提報至 114 年 8 月 7 日董事會。(內容包含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及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及申訴程序、溫室氣體、用水及廢棄物減量目標及推動措施等。)永續發展執行情形暨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已提報 114 年 8 月 7 日董事會)
- 本公司 ESG 任務小組 114 年已分別於 114 年 4 月 9 日及 114 年 7 月 30 日召開 ESG 小組專 案進度會議,追蹤各項專案執行進度,並安排顧問公司進行最新永續趨勢知能分享。
更多本公司永續發展之具體推動計畫與實施成效請詳本公司「企業永續」專區。(https://esg.walruspump.com/)
誠信經營
誠信經營
本公司為建立良好公司誠信經營治理制度,爰參酌「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於 112 年12 月 19 日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並經 113 年 2 月 21 日股東會通過,適用於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員工及相關人員。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內容明訂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及管理階層於執行業務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審慎行使職權,以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內容則具體規範本公司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遵循誠信經營政策之事項。
本公司指定管理部為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負責制定並推動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檢舉制度
本公司已於 112 年 12 月 1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辦法」,建立公司內、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制度,並確保檢舉人及相關人之合法權益。明訂受理檢舉事項之處理程序及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本檢舉辦法已置於公司官網「公司重要規章」。
依據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辦法」,檢舉案調查完成後,需根據調查核實的事實出具調查報告,呈報予董事長。若檢舉案件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或發現屬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重大損害之虞時,應向董事會報告。對於檢舉人身份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對於檢舉人及參與調查過程之員工,公司將給予保護以避免遭受不公平的報復或對待。
檢舉與申報管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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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單位 | 稽核室 |
檢舉信箱 | Auditor@walrus.com.tw |
通訊地址 | 新北市三芝區後厝里大片頭 83-14 號 |
應備資訊 |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一、檢舉人之姓名(亦得匿名)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
誠信經營相關具體執行情形:
- 本公司針對所有新進員工,於到職時對其宣導公司誠信經營及道德相關規範,並簽屬「員工工作守則暨切結書」,另針對課級以上以及採購部同仁需另簽屬「員工誠信廉潔承諾書」,請員工恪守規範,員工若違規則依本公司「員工獎懲作業管理辦法」辦理,113 年度「員工工作守則暨切結書」共簽署 179 份,「員工誠信廉潔承諾書」共簽署 22 份。
- 113 年度未有接獲檢舉或申訴不誠信或不道德之案件。
- 內部人宣導及提醒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及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不得交易之封閉期間紀錄如下:
113 年 12 月 31 日(宣導 113 年度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1/27~2/26)
114 年 1 月 23 日(提醒 113 年度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1/27~2/26)
114 年 4 月 10 日(宣導 114 年第一季~第三季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 年 4 月 23 日(提醒 114 年第一季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4/24~5/9)
114 年 7 月 14 日(提醒 114 年第二季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7/23~8/7)
- 114 年 8 月 7 日請外部專業機構為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法律風險解析–內線交易暨勞動爭議防免」之進修課程,內容涵蓋誠信經營、內線交易、內部人股權相關、性騷擾防治法及相關法令遵循等議題,共 3 小時,總人時 39 小時。
- 本公司已於 114 年 8 月 7 日將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報告至董事會。誠信經營執行情形(已提報 114 年 8 月 7 日董事會)
- 114 年 8 月 22 日辦理「防範內線交易及重大資訊觀念」內部教育宣導,共 43 人參與。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組織
大井泵浦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獨立內部稽核單位,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法令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除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外,其餘項目均由董事長核定。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辦法已訂立於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目的
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內部稽核制度及稽核計劃執行稽核作業,以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之營運狀況,並適時提供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之設計及執行得以持續有效。
稽核範圍
包含公司所有內部控制作業。
職責
1. 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及誠信原則,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 2.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3. 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立即作成報告呈核,並通知審計委員會各獨立董事成員。 4. 持續進修並參加證期局指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
公司治理主管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 113 年 12 月 24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任命林欣慧經理擔任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該員符合「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 23 條所定之公司治理主管資格。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依法辦理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以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以及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年度進修情形
進修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時數 | 當年進修總時數 |
---|---|---|---|---|
114.06.18 |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 | 股東會爭議實務案例解析 | 3 | 9 |
114.08.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法律風險解析–內線交易暨勞動爭議房免 | 3 | |
114.08.07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跨國併購中的 ESG 整合:從戰略到實踐 | 3 |
公司治理相關具體執行情形
- 通過財報之董事會日期確定後,向內部人通知不得交易股票之封閉期間,並於封閉期間開始前再次提醒內部人避免誤觸規範。已執行之宣導及提醒紀錄如下:
113 年 12 月 31 日(宣導 113 年度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1/27~2/26)
114 年 1 月 23 日(提醒 113 年度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1/27~2/26)
114 年 4 月 10 日(宣導 114 年第一季~第三季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 年 4 月 23 日(提醒 114 年第一季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4/24~5/9)
114 年 7 月 14 日(提醒 114 年第二季財報之封閉期間 114/7/23~8/7)
- 114 年 8 月 7 日已為董事安排 6 小時外部專業機構到府課程,課程主題為「法律風險解析–內線交易暨勞動爭議防免」及「跨國併購中的 ESG 整合:從戰略到實踐」。
- 依本公司所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辦理 113 年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並已規劃 114 年第四季請外部專業獨立機構執行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
- 本公司已於 114 年 8 月 7 日將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報告至董事會。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已提報 114 年 8 月 7 日董事會)
- 114 年 8 月 22 日辦理「防範內線交易及重大資訊觀念」內部教育宣導,共 43 人參與。
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
- 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為落實公司風險管理機制及強化公司治理,合理確保公司策略規劃與目標之達成,於113 年 3 月 15 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本政策涵蓋訂定目的、範圍、組織架構及權責、管理流程等,將業務活動所產生的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以達永續發展及穩健經營之目的。本公司依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執行風險評估,並由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監督風險管理相關運作機制,本公司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將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呈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確保風險控管機制能有效執行。
- 風險管理範疇
本公司審視本身經營及產業特性,以積極並具成本效益之方式,整合並管理所有對營運及獲利可能造成影響之各種潛在風險,包括營運風險、財務風險、法律風險以及其他風險,考量之風險構面包含經濟(含公司治理)、環境、社會及其他。
-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本公司董事會為風險管理之最高決策單位,核定風險管理政策與相關規範,監督風險管理整體落實情形,確保風險有效管控;審計委員會負責督導風險管理,審查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並提出改善建議;策略委員會為主要管理單位,並以總經理為召集人,指定風險管理小組成員同本公司永續發展之執行單位,亦即橫跨 18 個部門之 E(環境)、S(社會)、G(治理)三大功能小組,負責公司整體之風險管理,擬訂風險管理政策、架構及機制,建立質化與量化之管理標準,並追蹤風險管理政策之執行,以確保風險控管機制與程序能有效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吿執行績效與進度。
-
風險管理流程包括下列作業: 1. 風險意識建立 2. 風險辯識 3. 風險分析 4. 風險應變 5. 風險監控 6. 資訊揭露
- 運作情形
本公司為落實風險管理,每年展開風險評估作業,並將結果報告至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呈報內容包含公司可能面臨之各項風險(如:營運風險、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等風險)及其對營運產生可能之衝擊,並提出因應對策以降低風險,並由 ESG 任務小組持續監控,確保公司風險管理有效運作與執行,另由內部稽核人員進行有關風險管理是否有效落實執行之評估,確保制度落實與遵循。 • 113 年 3 月 15 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 • 113 年 8 月 9 日永續發展委員會將年度管理情形併同永續報告書呈報至董事會。 • 本公司已於 114 月 8 月 7 日將風險管理運作執行情形提至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運作執行情形(已提報 114 年 8 月 7 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 本公司 ESG 任務小組已分別於 114 年 4 月 9 日及 114 年 7 月 30 日召開專案會議,評估在環境面、社會人權面、治理經濟面下,公司所面臨之風險與機會項目及其影響之範圍、時間及財務指標,並訂定相對應之 10 項管理方針、規劃 2~3 年之中期專案 ,後續並追蹤其執行進度。 • 本公司參考 TCFD 指引與行業別建議,分析國內與國際上製造業與價值鏈上的標竿企業案例,同時考量產業特性與自身營運現況,由永續發展委員會、策略委員會及 3 大功能小組以現階段臺灣據點所面臨的極端氣候之下,鑑別出具有重大性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項目,後續依循其結果進一步導入情境分析,量化組織可能面臨的風險,其詳細說明請參閱本公司「企業永續」專區(https://esg.walruspump.com/)。
智慧財產管理
智慧財產管理策略與目標
本公司作為一家以研發創新為核心之企業,並以品質至上、永續產品及智慧製造為產品開發理念,致力於研究與開發更高效、節能、環保之水泵產品,擁有多項研發專利與商標,並與專業智慧財產管理顧問合作,定期檢核公司研發專利與商標效期,另針對主要銷售國家展開專利布局。本公司為推動永續發展及商業模式創新、有效管理、運用及保護智慧財產,並強化本公司公司治理架構,以達成永續經營目標,特訂有「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政策」,並建構一套與公司營運目標結合之智慧財產管理體系及研發策略,以維護公司產品競爭優勢及研發成果。本公司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政策範圍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之員工(包括不定期及定期契約人員)及參與本公司或子公司研發計畫之外部人士所產出或取得之專利、商標、著作等權利、營業秘密及其他無形智慧資產。
本公司為確保智慧財產管理計畫暨政策之落實,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智財管理之精進及執行結果。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 商標權管理計畫
因應公司事業版圖擴展,需就公司主要之服務類別申請商標,以增加企業形象與知名度。為保護公司之無形資產,當公司凡有商標申請之需求時,需交付商標申請相關資料(如文案、圖樣等)予管理部,經相關會議決議後,得由管理部逕自轉交委外服務提供者提出申請,並將相關資訊登錄於智慧財產清單進行管控,後續亦隨時監管及評估商標註冊佈局規劃。
- 專利權管理計畫
因應公司事業版圖擴展、業務範圍增加,需針對主要銷售國家展開專利布局。為保護公司研發成果及技術領先地位,當公司凡有專利申請之需求時,須依照研發作業及研發成果暨研發紀錄簿管理辦法辦理,並將相關資訊登錄於智慧財產清單進行管控,以取得高品質專利保護,並降低專利風險。
- 營業秘密管理計畫
營業秘密攸關公司營運及技術核心,針對公司機密文件,本公司已制定「智慧財產機密文件管理辦法」,所有相關之機密文件皆適切妥善處理,使其機密性受到最佳保護,以健全機密文件之管理。
為了保護公司之營業秘密,針對新進員工,皆應簽署載明智慧財產相關約定之「勞動契約」;針對離職(或退休)員工,則依「員工離職作業管理辦法」辦理離職員工手續,若離職員工涉及本公司重要智慧財產,由單位主管進行面談,面談時並應提醒離職員工相關智財規定,且離職前須簽署「員工保密暨離職後行為規範協議書」,以約定特定智財之權利歸屬及特定之保密要求。
針對公司機敏資訊,應依下列規定進行機密管理,以確保智慧財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一)人員管制與機密文件管制應依「智慧財產機密文件管理辦法」管理。 (二)電腦網路設備管制應依資訊安全管理辦法管理。 (三)環境設施管制,各單位得自行劃分管制區域(如電腦機房、工廠、實驗室、密件文件儲物櫃等),非該單位人員或權責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或取用文件。
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
• 專利權管理: 本公司截至 114 年 7 月底,擁有之專利累積共 135 件,多項獨家專利遍布台灣、馬來西亞、美國、中國、韓國、菲律賓、泰國、印尼、越南、日本、歐盟等 19 個國家。 • 商標權管理: 本公司截至 114 年 7 月底,擁有之商標註冊共 289 件,遍布於台灣、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等 39 個國家。 • 營業秘密: 本公司已針對所有新進員工及離職(含退休)員工進行相關宣導並皆已簽署「勞動契約」或「員工保密暨離職後行為規範協議書」。 • 本公司已於 114 月 8 月 7 日將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提至董事會報告。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已提報 114 年 8 月 7 日董事會)
經營團隊
經營團隊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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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兼策略長 | 黃景豐 | 南台工專電機科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策略長 井雄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 景智投資(股)公司_監察人 |
總經理 | 黃錦雲 | 歐洲大學企業管理系_博士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總經理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璟順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大井國際行銷有限公司_董事長 台灣區工具機暨零組件工業同業公會-TMBA elimi一粒米聯誼會_第四屆會長 |
副總經理 | 沈建華 | 國立中山大學_高階經營管理(EMBA)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副總經理/技術長 玟鏵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 井雄投資(股)公司_董事 油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_副理 |
副總經理 | 黃景成 | Santa Monica College Computer Science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副總經理 景裕投資(股)公司_董事長 油昌投資(股)公司_董事 井雄投資(股)公司_董事 蘇州華樂士水泵有限公司_負責人 |
副總經理 | 邱建隆 | 亞東技術學院機械工程系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副總經理 |
財務長 | 張登溪 | 東吳大學會研所_碩士 大井泵浦工業(股)公司_財務長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_財務經理 霹靂國際多媒體(股)有限公司_管理部經理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_副理 |
接班人計畫
接班人計畫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之董事選任依「董事選舉辦法」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辦理,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董事會成員組成之多元化方針,並重視董事會成員之誠信,及是否與本公司核心價值相符;除此之外,亦考量公司長期發展策略,從獲利成長及風險管理等不同角度,組成個能兼具追求營運成長,同時也能有效控管風險的最佳董事會成員組合。
未來接班之董事(含董事長)除應擁有卓越之策略思考能力外,亦應具備企業經營規劃能力及本公司所營業務之專業背景或經驗。為強化董事會職能,本公司每年為董事會成員安排進修課程之規劃,選擇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法務、會計、ESG、內部控制制度或財務報告責任等課程,且每人每年至少接受 6 小時以上之課程進修,以輔助董事獲取新知與時俱進並熟悉自身在董事會的角色、功能、責任及義務,有效落實公司治理制度。
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強化董事會成員結構,在適當的時機考量最佳人選,以確保公司經營理念的有效延續。同時,本公司亦評估獨立董事專業資格及多元性,考量具備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以及性別、年齡等多元面向,向外部徵求專業人才,以進一步發揮公司治理的功能。
本公司業已於 114 年 2 月 26 日成立「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未來將由該委員會依本公司之董事接班規劃尋找適任之董事候選人,向董事會提出候選人名單,並審慎評估提名候選人之資格條件及有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情事,董事候選人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獨立董事候選人並應另評估其獨立性,並參酌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所評估出之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之依據。
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致力於高階人才發展與培育,透過系統性的接班梯隊規畫,為公司永續經營儲備關鍵人才,並定期檢視重要管理階層(含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職位)之接班梯隊狀況,並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培育計畫。
在重要管理階層之培育規劃,本公司強調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結合,提供多元發展計畫,包含:教育訓練、專案指派、策略輪調等,此外,運用外部多元學習資源,如:產業論壇、公協會交流及專業課程(品牌實務專班等)以拓展管理階層的視野與專業能力。同時,為強化策略思維與經營管理能力,重要管理階層除參與多項跨部門之重大專案外,每月亦定期參加策略委員會會議及一級主管會議,以確保掌握公司發展動向及提升決策力。
此外,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綜合檢視重要管理階層之工作成果,並依據績效評估結果規畫個人發展計畫,包括:專案參與與職務輪調,同時將績效成果作為晉升和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
為進一步提升管理團隊的專業能力,本公司亦聘請專業顧問參與策略委員會會議,與重要管理階層進行專業指導與交流,透過專業顧問的經驗分享與建議,不僅強化對公司經營目標的理解,更能在領導力、商業視野與自主發展等多方面獲得提升,並藉此打造強而有力且具備接班能力的經營管理團隊,以實現企業之永續發展。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運作情形